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学习、工作和外来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再教育培训与考核。
第二条 所有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准入培训,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第二章 责任体系与落实
第三条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的组织协调工作。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准入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本部门安全准入考试工作。
第四条 各实验室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并核实其准入资格,禁止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五条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因违反准入规定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 教育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八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以下简称在线学习)。
(二)对于在校学生和老师,学院围绕教育内容安排学习培训,除在线学习外,采取教育讲座,专题培训,交流学习,参观展览,案例教学,举办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印制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开展实验室安全月宣传活动,组织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消防演练和自救互救演练等多种形式。
第四章 准入资格与流程
第九条 相关人员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学生、教职工(含专兼职实验人员)
1.在线学习;
2.在线安全考试成绩达90 分为合格,获得准入资格。
(二)其他人员(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等)
1.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
2.在线学习;
3.在线安全考试成绩达90 分为合格,获得准入资格。
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者,视情况取消其准入资格。须经过重新学习考试并经二级学院审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准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1月